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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4日,記者從四川省教育廳獲悉,四川省教育廳等十一部門聯合印發通知,在四川全省實施中小學春秋假制度。
春秋假是指在春季和秋季學期中,為中小學生增設有別于寒暑假的短假期。
四川實施春秋假遵循“因地制宜、合理設置、協同推進”的原則,尊重區域差異,兼顧學段差異,鼓勵錯峰安排。春秋假一般安排在春季學期和秋季學期的期中前后(即4—5月、10—11月間),原則上分別安排3天。由各市(州)統籌,結合區域實際,彈性制定方案。春秋假可與法定節假日、雙休日、春秋游等相銜接,鄉村地區可與當地的農忙季相對應,民族地區可結合當地假期統籌安排。
為方便家庭出行,支持鼓勵用人單位實行彈性休假、錯峰休假,在春秋假期間優先為有未成年子女的職工辦理調休、補休。針對假期親子出行難、子女看護難等問題,學校將同步提供免費兜底托管服務,并組織開展各類特色活動。此外,博物館、科技館、景區等公共文化和旅游場所將推出優惠開放政策,豐富假期消費選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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